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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16日召开的全市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筹备会议上了解到,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每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我市独特的气候地质环境,造成暴雨、洪涝和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山地灾害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认真总结历次防抗洪涝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汛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据悉,今年的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将于4月1日正式启动,4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汛、防滑、安全大检查,危房校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和防汛减灾进校园、进工地等活动;4月中旬举办防汛减灾开放日、“安康奋起大型图片巡回展览等宣传活动”;4月下旬在岚皋县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活动;同时开始规划建设“7.18”抗洪抢险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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