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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召开《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座谈会

    作者:邹秉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8月12日,市人大召开《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座谈会,会议听取了10县区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的基本情况,分析总结了在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广文出席了会议。
    自《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四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药监、卫生、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违法行为.努力扩大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打假力度,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了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7月19日至8月9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汉滨区、岚皋、平利、汉阴等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为期20余天的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部分医疗单位、药品生产企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质量和价格管理,以及市直媒体的药品医疗广告发布管理情况,较为广泛地听取了社会各方对全市开展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各部门在贯彻药品管理法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认可,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严格执法,积极加强CMP和GSP的认证工作,及早建立县区药监机构和社会监餐网络,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并从我市实际出发,做好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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