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始终坚持从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教育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县教体系统“四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通过采取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和创新公开形式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促使全县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县教体局局长任组长的全县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机构,明确专人统筹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中小学实际,制定下发了《石泉县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中小学信息具体划分为党务、校务、办事和财务四类,并根据不同的信息公开类别,确定局相关股室分别具体牵头负责落实。在此基础上,该县相继建立完善了全县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保密审查机制、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校长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该县坚持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和财务公开四个层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创新公开形式,确保了全县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深入推进。同时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各学校在将相关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基础上,又在校园内增设了党务、校务、办事和财务公开栏,对尚未建立校园网的学校。同时该县又在教育行政门户网站上开设“中小学信息专栏”。
强化督查考核,广泛宣传动员。该县自2010年起坚持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教育督导室专项督导范畴,每年由局纪委和县教育督导室牵头不定期对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将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指标体系给予专项考核。 在此基础上,每年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深入校园对学校信息公开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此举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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