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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计生系统积极利用各乡镇设置政务村务公开栏,实行“四公开”,扎实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一是政策法规规范公开。统一制作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一体的标识牌,悬挂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和村计生活动室,公开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优惠政策即时公开。通过板报、公开栏、宣传小折页等公开计生优惠政策的同时,规范计生奖扶制度及县级计生优惠政策的审批程序,必须通过乡(镇)、村(居)、组三级逐一申报、逐一公示,报县计生局审核。三是生育指标按时公开。每季度公示符合生育条件夫妻名单,公开符合再生育的条件、再生育指标的办理和发放程序及名单,同时实行再生育指标县计生局局委会审核制度;四是规章制度集中公开。村级在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章程》、《村规民约》及计生合同时,按照村民“一事一议”和“五步工作法”的基本程序,通过召开村“三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及群众大会逐一修订完善,并将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通过群众会议的形式集中公开。同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月份公开的每月十日前公开,季度公开的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公开,限时公开的不超过办事结果后3天,并加大平时监督力度,对服务的内容、项目设定版面予以公开,让群众办事明白放心,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各种措施的推行,使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心明如镜,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了“阳光计生行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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