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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根据基层案件查办工作量大面广、办案人员少、力量薄弱等现实情况,在全面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科学配置人员,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拳头效应,发挥出了“1+1大于2”的办案效果,尤其是在疑难复杂案件的突破和大要案件整体推进的关键环节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整合内部力量。该县纪委监察局在班子成员分工时,就将信访、执法、案件三块工作安排一名常委分管,便于对科室人员统一调配,“捆绑式”使用,简化了工作程序,缩短了人员调配时间,形成了以“信访举报为渠道、执法检查为手段、工作人员齐上阵”的良好工作机制。同时,在落实中纪委9号文件,专门为案件检查室增加了编制和人员,解决了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是整合外部力量。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重大案件及时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执纪执法人员参与办案,发挥出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优势互补、避短就长、密切协作、步调统一的整体办案活力,为大要案件的突破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三是整合基层办案力量。全面落实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将全县17个乡镇和34个经济部门,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建立了120余人组成的办案人力资源库,各协作区由一名纪委常委负责,当乡镇部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该县纪委启动办案协作区程序,实行异地联片联查联审,打破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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