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准则,更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所在。要把公正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环节,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吾勇在全市法院工作汇报会上强调的。
8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法工委同志,汇报交流市、县区法院上半年工作,通报下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吾勇、副主任王炳润出席会议。
在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周建明工作汇报和几个县区法院交流发言后,段吾勇说,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增强五项能力、实现“三个五”目标为主线,突出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审判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逐步增强,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段吾勇指出,人民法院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职权的国家司法机关,是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评价一个法院工作的好坏,最基本的是看它能否做到公正。一些干部群众对法院工作不大满意,大都与公正有关。公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没有公正就很难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如何做到审判公正,树立法院机关良好形象,段吾勇指出:
一要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使全体法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公道办案、公正审判。要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官业务素质,为公正司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一些冤假错案大多是由主观引起,是少数法官在金钱、人情和关系面前失去平衡,人为办错案。其根本原因是监督处罚不严。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错案追究,给群众一个明白。对群众公认的优秀法官要及时表彰奖励,做到赏罚分明。努力营造反对歪风邪气、弘扬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三要不断优化审判工作环境。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让审判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尊重、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独立审判、不干预法院正常办案的有关规定,给法官一个公正办案的环境。要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下功夫解决各级法院在法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办案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法院审判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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