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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5月8日举行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38880 | 发布日期 | 2011-04-18 09:16 |
来源 | 陕西日报 | ||
内容概述 |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5月8日举行 |
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5月8日举行,全省统一组织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由各市集中在6月安排。
省教育厅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包括思想品德、学历、身心、户籍等基本条件,严格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但应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省教育厅要求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同时,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对从事中文(语文学科)教学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省教育厅规定,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虽非陕西生源,但已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在陕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陕工作人员也可申请参加考试;取得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应以本科学历申请报名。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基本原则是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为便于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省教育厅规定,考生报名采取就近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提交申请,考试成绩全省范围内通用;理论成绩合格后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按规定程序获取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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