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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教师举报“石泉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怀松涉嫌强奸一初中女生”一事之后,石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李怀松涉嫌犯罪案,要求同步做好受害当事人的思想引导、心理梳导工作并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据了解, 2011年4月25日11时左右,石泉县教体局接到第三中学举报,称该校校长李怀松涉嫌强奸问题。该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局纪委书记为组长,局纪委委员为成员的三人调查组,前往第三中学进行初查。在走访有关知情人和当事人了解初步情况后,迅即于当晚向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当即派人将该李带走。
4月26日,县公安局正式向李怀松发出拘留通知书 ,该李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8日,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因李怀松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决定免去李怀松第三中学校长职务,随即召开了第三中学全体教师大会,宣布了免去李怀松第三中学校长职务的通知,并通报了有关情况。鉴于法定拘留时间所限,而此案相关证据需进一步侦查,5月3日,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对李暂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同时,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进一步加大了对此案的调查审查力度,在取证充分、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将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随时对李予以党政纪和法律惩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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