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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4.02万人,完成年度总体目标任务的100.3%。其中,岚皋、紫阳、汉滨三个县(区)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我市自去年9月启动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以来,在全市人社系统共同努力下,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社局局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城镇医保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居民医保工作;二是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契机,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三是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信息化网络建设为抓手,督促各县(区)在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方面加快实现“五统一”。同时,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实现居民医疗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在落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待遇和提高保障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各级经办机构经办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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