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坪县围绕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积极出台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打造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推动工业园区的建设,助推全县工业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大发展。
一是实施税收增量奖励。对新办企业(煤炭、水电企业除外),当年投产实现的税收留县部分,实行先征后返,全部用于奖励该企业扩大再生产。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按该企业当年实现税收留县部分的50%予以返还扶持3年。同时,对新办企业(煤炭、水电企业除外),3年内还将免除一切地方性收费。
二是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多渠道筹措不低于20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的所有规费和土地出让金、水能和矿产等资源开发有偿出让资金的50%、上级争取的陕南突破发展、以电代柴、中小企业发展、工业专项等其它资金,组成镇坪县工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园区建设,鼓励对企业改造升级、创优创牌等方面,奖励为工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乡镇)、企业家和其他人员。
三是支持企业技改。设立企业技改奖,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不需资本化的研究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可采取加计扣除,扣除比例为100%,对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成本的150%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可在税前加速折旧。
四是实施企业名牌战略。对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陕西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实行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五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每年对纳入全县范围内的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选用年产值、入库税金、增加值、产值增速、固定资产、安全生产等6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取综合总分前三名企业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并授予获奖企业“年度工业企业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对进入“三强”企业的法人代表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同时,设立出口创汇奖,对当年自营出口贸易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人民币10万元;自营出口贸易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人民币30万元。
此外,该县还将从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企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入手,采取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方面“一窗式”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开辟绿色通道,健全落实县级领导、直属部门、金融部门“三位一体”的帮扶制度,为工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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