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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社保中心对10家参保先进民营企业进行表彰

作者:苏元圆 时间:2011-05-17 08:30 来源: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字号: 收藏 打印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全面促进《社会保险法》及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落实。近日,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对陕西省安康市兴科房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积极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市直民营企业进行通报表彰。运用先进典型带路的方式,引导和动员广大民营企业以受表彰的先进企业为榜样,在加快突破发展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为安康市突破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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