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供电局:电费管理标准体现“你用电 我用心”

    作者:何希艳 时间:2011-05-20 09:5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5月16至17日,记者走访了国家电网陕西安康供电局电费管理中心,深入了解了《电费抄核收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并跟随工作人员体验了“现场抄表”和“现场催费”。该标准中电费催收环节处处体现了“你用电 我用心”的国家电网品牌内涵,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您好!安康市明信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2011年4月电费金额为###元,请于本月5日前缴纳。谢谢!详情请咨询电力服务热线95598。”——这是短信催费服务。《电费抄核收管理标准》中规定每月27日电费发行后,工作人员将客户本月电费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现场送达六种方式尽快通知到客户,不但让客户对每月电费心中有数,同时也提醒客户按时缴纳电费。
      说起催费,安康明信公司的董中华先生感叹“平时业务繁忙,有时就把交电费的事忘了,供电局的工作人员采取电话、短信通知,或者上门提醒,电话、短信还都是免费的,服务越来越周到了,我们作为客户如果恶意拖欠电费,那就说不过去了。”
      《电费抄核收管理标准》不仅对电费收缴有明确的要求,对抄表、核算、账务管理以及销售分析、资料归档等都有详实的规定,形成了一套具有我安康供电特色的电费管理标准体系,对该局电费回收工作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仵思桐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