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陕西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39697 | 发布日期 | 2011-06-01 10:21 |
来源 | 新华网陕西频道 | ||
内容概述 | 陕西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
新华网陕西频道6月1日电(记者杨一苗)记者6月1日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求,陕西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原则,确定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确定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按照陕西省政府要求,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到位。同时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此外,陕西还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参保和参加新农合的费用由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今年我省将投入4700多万元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06-01 ]
下一篇:国务院要求直辖市外城市取消毕业生落户限制[ 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