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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截止2010年度12月底新增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离任村干部复核公示工作完成,已通过银行将268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2011年度上半年300元/人的生活补贴发放到位。
为着力提升村干部保障水平,在大幅提高农村干部报酬的基础上,石泉出台了《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发放办法》,采取村、乡、县三级复核二次公示的办法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三主职干部,从审核公示通过当年的1月起,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即600元/人/年)至死亡次月止,通过银行代发到位,实行动态管理。自2007年以来,累计为290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63.27万元。此举做到了“让离职村干部舒心、让在职干部安心”,不仅激发了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也激活了村级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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