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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从哪些方面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

    作者: 时间:2011-06-09 11:06 来源: 字号: 打印

      (1)加强对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以及洗头房、足疗屋等进行全面检查,凡无证照营业或不具备条件的要全部关闭,设施不齐全、管理不规范、存在卫生隐患的应停业整顿。
      (2)进一步提高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交通客运站和各类客运车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水源防护和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使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确保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及水质符合卫生部印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产权单位要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单位和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监测,强化卫生管理,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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