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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和创建范围

    作者: 时间:2011-06-09 12:02 来源: 字号: 打印

      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到2014年把安康中心城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城市整洁优美、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健康幸福,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在创建中得到实惠,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格局基本形成。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个翻番”、“六个跃升”的发展目标,发扬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创卫”精神,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为民创建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十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十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城乡联动,市县区联创,全民参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国家园林城市,以双创工作为抓手推动安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实施步骤: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3月至6月);
      二是全面实施阶段(2 011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三是申报和迎接暗访、技术评估阶段(2013年3月至12月);
      四是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月至10月)。

      创建范围:安康中心城区38平方公里(建成区)及汉滨区周边恒口、五里、大同、建民、关庙、张滩、县河、吉河、瀛湖、流水、江北、老城、新城等13个乡镇办事处和安康高新区托管的21个村;各县同步创建省级、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园林县城、园林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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