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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政府机构改革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作者:周磊 时间:2011-06-17 14:00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6月15日至17日,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通过省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工作组评估验收。省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工作组在省编办副主任史丰有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发放问卷、走访部门、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陕西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体制机制的转变创新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评估。检查组对我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改革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市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能够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通过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责任任务进一步明确,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得到控制,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政府职能得到转变。本次改革,在对现有职能基础上,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进一步明确。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同时,加强了宏观调控、公共服务、执法监管、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把政府该管的事切实管好。三是部门间职责关系得到理顺。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对职能交叉的部门,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由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四是部门责任得到强化。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确定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协调配合和相互监督机制。五是议事协调机构和自定行政机构得到清理和规范。六是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得到控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推进“大科室”制、规范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改革后,三项指标均没有突破规定限额。七是机构编制管理得到强化。坚持一手抓日常规范管理,一手抓严格审核审批,探索出以管政策、管总量、管结构、管程序为主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
      检查评估期间,检查组还深入到市药监局、市住建局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编委副主任徐启方,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编委副主任鲍永能,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赵立根,市编委办主任范先进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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