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行政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突破发展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加强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切实推进我县政府系统勤政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对文彩新区开发、创卫达标工作、生猪产业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公开挂牌监察,按照工作进度实行跟踪问效和督察通报,切实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问责力度。继续推行“绩效化管理、一窗式服务”制度落实,建立绩效管理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操作规程,逐步形成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办事“六公开”制度,要求凡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涉及行政事业收费的单位都要建立规范的公开栏,对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公开。
二是加强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重点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创卫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责任落实、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廉政监察,促进作风建设。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对自查自纠“零申报”或群众有反映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继续开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启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配套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公车和公费出国“三公”经费在去年基础上压缩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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