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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文明交通意识,提升交通文明水平,切实消除不文明现象,促进文明交通推进行动全面开展。市统计局制定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推进行动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市统计局成立文明交通推进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张晓明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办、队、站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交通推进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坚持严管重处,对于闯红灯、翻栏杆、乱行乱鸣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以及机动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特别是驾驶局公务用车的司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照《工作效能监督问责扣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问责扣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将违规结果计入全局年度综合考核中。
力争通过宣传、教育、奖惩使全局领导干部能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推进行动的各项活动中去,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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