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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下午宁陕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接群众举报,江口镇高桥村药王坪组村民王某私藏有枪支、爆炸物,民警以照片人像采集的名义对王某家进行暗访,民警进入王某家中时将正躲在家中擦拭猎枪的王某当场查获。
民警随即向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汇报,副局长汪涛得知情况后,通过案情分析王某私藏其他爆炸物的可能性较大。立即指示治安大队民警携带市局治安支队的民爆探测仪和《搜查证》火速赶往现场,在民爆探测仪的指引下,民警在王某家中起获黑火药2.1公斤,雷管 5 枚,炸药 1.9 公斤,导火索5米。在证据和事实面前王某交代了私藏爆炸物和枪支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已被宁陕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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