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公路管理处积极宣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作者:王际东 时间:2011-07-15 08:00 来源:旬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字号: 打印

      继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出台后,国务院于今年3月7日第593号令发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于7月1日起施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将有利于依法开展公路保护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网络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按照上级公路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陕西省安康市公路管理处结合该市农村公路建、养、管公路工作实际,全面掀起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的热潮。
      据了解,《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公路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交通运输业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条例》从多方位、多角度对公路安全保护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被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以上规定《条例》的颁布与相关规定为公路交通部门进一步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充分、细致的制度保障。
      鉴于上,为确保宣传活动有效开展,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该处制定了详尽的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和调度会议,明确了宣传贯彻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该《条例》在全市农村公路系统的宣贯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为进一步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充分、细致的制度保障,该处着重从几方面入手开展贯彻宣传活动:
      一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该处统筹策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内广泛宣传《条例》,宣传期间,该处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发表署名文章,开展知识竞赛、标语征集、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等活动,在市区公共场所、县区农村公路局、农村公路两侧、对外办公场所等地张贴宣传标语、挂图,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使政府相关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养护作业单位、运输企业以及广大群众都能了解《条例》,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该处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制定了培训计划,通过开展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对该处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并要求广大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熟知《条例》内容。同时,在学习中要明确学习重点,根据路政许可、监督巡查、超限治理、养护管理、路赔费征收、应急救援等不同公路管理岗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并将学习《条例》纳入了公路系统“六五”普法计划,坚持长期和系统学习,确保全系统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组织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该处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研讨、执法演练等形式,组织路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使路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条例》,做到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带头守法、严格执法。为增强宣传效果,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公路部门作为国家公路应急抢险保通专业力量的基础上,该处组织了全市公路系统路政执法人员应急演练活动,以公路人特有的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90华诞,为宣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精神,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提高公路应急队伍实战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组织开展路政管理文明创建活动。该处为认真贯彻《条例》,切实履行公路保护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公路保护制度落实到位,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路政管理文明创建活动。在活动中,针对违章建筑、穿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涉路设施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保持路面治超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对1年内多次违法超限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依法深入进行了专项治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公路保护工作的行政法规,总结了《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的成功经验,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进行了制度创新。在工作中,该处为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得到充分落实,按照依法行政和推进公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认真组织了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了宣传贯彻,为使爱路护路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指明了方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