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近日,由省编办新修订的《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标准(暂行)》印发实施后,市编委办高度重视,组织学习新的《标准》,积极研究核定办法,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
市编委办及时转发了《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暂行)》,制定了《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核编的范围、方法和程序,规定了工作落实的时间进度,提出了核编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设计了《编制核定情况对比表》,将核编情况与2006年核定数量进行综合对比,掌握变化情况。同时,督促各县区编委办加强与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目前,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重新核定工作正有序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市统计局贯彻学习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 07-25 ]
下一篇:市妇联全力做好双创责任区的集中巡查整治工作[ 07-25 ]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