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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调整方案

    作者:乔吉庆 陈鹏涛 时间:2011-07-25 17:04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受益率,减轻患病群众就医负担,石泉县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2011年度新农合运行等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分析测算,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方案的调整,呈现六大亮点:
      1、住院统筹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大病救助由5万元提高到7万元;2、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3、特殊门诊慢性病Ⅰ类补偿最高限额提高到1万元,补偿比例为70%,Ⅱ类补偿最高限额提高到3000元,补偿比例为60%;4、中药汤剂和针灸项目补偿比例在同级别医院基础上再提高10%,最高不突破90%;5、实施“全口义齿修复敬老”项目,按每人补助标准最高达1500元,为全县65岁以上参合农民免费全口义齿修复。提高高龄老人合疗补助,参合农民中80岁、9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升到80%、90%。6、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困难群众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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