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过程中,该区从明确议事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着手,不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广运用,力促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议事内容科学化。明确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包括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征用、出让、流转等;明确有关政策的落实,包括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对象的确定及供养,各种项目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等。
操作程序规范化。对村党支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会决议的参会人数、主持人、表决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按照“四议”的程序分议前、议中、议后三个环节,对所议事项的酝酿讨论、征求意见、完善方案、议后跟踪问效作出明确规定。对决议公开、决议实施、实施结果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作出具体要求,并制作简明、直观的工作流程图和印发专用记录本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水平。
运行保障制度化。从建立健全推行机制着手,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村民代表推选制度、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村民代表补选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行机制,并通过制度的落实,切实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和议事民主决策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务实管用,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康运行。
工作职责具体化。一是区上领导责任。成立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区纪检委、民政局等二十余个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定期召开会议,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开展。二是乡镇办落实责任。明确乡镇办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细化联村领导、包村干部的具体工作内容,驻村指导员承担宣传动员、建章立制、建强组织、推选代表、规范档案的责任。三是村级组织实施责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具体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支部班子联系村、组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村委班子成员联组长、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具体承担“四议两公开”工作各个环节工作任务,成立村民主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正常运转。
督促检查经常化。与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深入调研、专项检查和观摩评议,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走过场,流于形式。与创先争优相结合,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中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单位和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积极的由上级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严格的督促检查,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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