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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队伍,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杜绝警用车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强力推进当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近日,宁陕公安局开展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
全局所有警用车辆统一由警务保障室负责管理,各所队日常业务用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严禁向外单位和民警个人办理警车上户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警车牌照、警灯、警报器外借、转借,不得套用警车牌照,不得将个人车辆上为警车。凡驾驶警车上路必须携带专用车辆派车单,做到“三证”齐全(行驶证、驾驶证、工作证),必须着警服,上路警车必须是制式警车(外观、警牌、小号),不合格警车要统一封存,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坚决杜绝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禁止转借警车、牌证;严肃查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行为;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进行严肃处理。因酒后驾车或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听从指挥,服从调派,履行节约,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调派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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