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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审议通过《安康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作者:佚名 时间:2011-09-22 11:20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打印

      近日,市长方玮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康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安政发[2010]2号),安康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被列为全市六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科学编制好“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市环境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评估“十一五”环保工作成效,摸清掌握辖区环境质量、环境总量和环境容量现状,并按照国家环保部规划编制指南以及省环保厅规划编制会议的要求,结合省、市“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最新进展,广泛征求各县区及发改、住建、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反复修订,充实完善,经局党组认真审议报请市政府审定。
      《安康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回顾总结了“十一五”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来我市“十二五”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从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突出民生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加快技术成果运用、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六大环保工程六个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明确了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主要措施。围绕“十二五”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重点规划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循环经济示范、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六大环保工程项目。《安康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项目支撑、保障有力,是指导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指南。
      方玮峰在评审会上指出:《安康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是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全市环保工作要从安康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现状出发,围绕安康循环发展战略,统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在保护中促进发展。以削减污染总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以保障汉江出陕断面Ⅱ类水质为重任,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实现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水平“双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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