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宁陕 > 正文内容

    宁陕县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作者:曾凡峰 时间:2011-09-26 10:3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据监测结果显示,2011年宁陕县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年均值标准。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2 mg/m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8mg/m3,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66mg/m3。(居住区标准);属扬尘、粉尘型的空气污染指数较去年明显下降。
      地表水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标准。该县五条主要河流6个监测断面水质持续良好,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等评价因子均达到国家Ⅱ类城市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也符合国家标准,且属 “较好”等级。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5 分贝,县城中心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 分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杨雯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