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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个人既得利益,白河县多方筹资3400余万元用于一次性兑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以前年度工资福利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特岗教师与正式编制教师“同工同酬”问题。
今年以来,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文件,要求将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白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针对全县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涉及时间长、项目多、数额大等诸多因素,要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联合核查,除中央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外,按当地公办教师现行政策标准,从2009年起,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工资差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降温费、取暖费、福利费及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等12项政策进行逐年、逐人、逐项摸底排查,共清算11个年度,累计金额达3405万元。
在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该县决定一次性追加专项预算,并于6月底前足额补发到位,政策受益2654人次。以此为起点,该县将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纳入当地公办教师同项目、同标准、同时间发放,解决了特岗教师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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