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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降低成品油价格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42186 发布日期 2011-10-09 09:37
    来源 陕西日报
    内容概述 我省降低成品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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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精神,省物价局10月8日晚发出通知,自10月9日零时起降低我省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降低300元,西安地区90#汽油和0#柴油每升分别降低到6.77元和6.97元。
      我省汽油最高零售价具体为:中北部价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杨凌)90#汽油Ⅱ(标准品)6.77元/升,93#汽油Ⅱ7.17元/升,97#汽油Ⅱ7.58元/升;陕南价区(汉中、安康、商洛)90#汽油Ⅱ(标准品)6.84元/升,93#汽油Ⅱ7.25元/升,97#汽油Ⅱ7.66元/升。我省0#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西安市区6.97元/升;其他地区7.14元/升。
      省物价局要求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特别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农业秋收秋种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同时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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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