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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安财农〔2019〕46号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9-423474 | 发布日期 | 2019-06-11 09:52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各县区财政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45号)及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扶函(2019)29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2137万元(其中: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200万元,涉农资金整合优秀县区奖励8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此项资金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部门,按照预算执行有关要求,严格对照脱贫退出标准,以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为依据,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统筹安排使用,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精准性和高效运行,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绩效表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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