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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编委办公室“四个结合”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作者:肖义军 时间:2011-10-24 08:4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编办从建章立制入手,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动态监管,采取“四个结合”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面向全市领导干部印发《致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制作安装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墙,编发两个《条例》全文、“机构编制政策法规100题问答”以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印制发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1000册等一系列活动,狠抓宣传教育,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逐步深入人心,赢得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
      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日常动态监控机制,积极捕捉动态监控信息点,使事业单位年检、半年目录库更新、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机构编制调研、公务员招录等用编审核工作成为监督检查的载体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保证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经常化,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今年以来,通过日常监管,共发现处理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问题6件次。
      创新方式与丰富内容相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的需要,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新形式和新内容。在机构改革中,市编委办公室对全市领导职数使用配备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编委办公室体制理顺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三定”方案等进行调研检查。机构改革后,将督查重点转移到职能职责的履行、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人员结构的优化调整等方面,有效推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逐步提升。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全面打造阳光编制,将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公布“12310”举报电话和受理范围。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度,广泛调动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认真采纳、受理、回复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机构编制工作由封闭式管理转变为开放式管理。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现场答复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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