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人社局对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符合不同层级岗位等级调整条件的417名专业技术人员,并兑现了相应的工资待遇,此举标志着该县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已步入正轨。
2007年底,紫阳县人社局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分别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县直农、林、水、广播等系统事业站及乡镇各事业站,根据其单位特点,按规定的结构比例设定了岗位。全县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796个。其中:设副高5级41个、6级96个、7级149个;中级8级441 个、9级582 个、10级436个;助理级11级1091个、12级857个。并指导各事业单位按相关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聘任,并兑现了相关待遇。
该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岗位聘用后续管理的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及《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岗位聘后管理作了具体的要求,使各事业单位在岗位层级调整时有章可循。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年检审验工作。人社局每年五六月份,集中对全县90多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审验,并全部按实名制上机录入管理,为“按岗申报”及岗位层级调整提供有效依据。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变更《管理册》相关信息,如及时变更人员调出、调入、退休等信息。加强综合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调整、职称晋升、续聘、觖聘时,都运用其考核结果。
2010年9月起,该县及时调整了156名人员岗位层级。今年又及时调整了417名同志岗位层级,其中有3名人员由原来中级八级岗位调整到十级岗位;2名人员由原来的初级十一级岗位调整到十二级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12名人员不予调整。对符合条件不同层级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调整,科学地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办法,有序的层级管理,充分地调动和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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