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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局对原《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7月29日,市财政局以安财字〔2019〕36号将《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呈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办领导批示由市司法局进行审查;9月3日,市司法局出具《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审查意见函》,我局立即根据市司法局审查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并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于9月10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9月25日,我局未收到任何社会方面反馈意见。在完成社会意见征求后,9月25日我局按程序将《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报送市人大法工委进行审查,9月27日市人大法工委回复“该《办法》没有违反《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无修改意见”;9月29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7日
征集公告地址: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42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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