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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白河县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有访必核,违纪必纠,有案必查。在抓好“点名接访”、“入户下访”和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渠道的矛盾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75件次,初核案件线索98件,其中信访了结78件,立案20件,结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开除党籍3人,刑事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同时注重在信访初核中引入警示训诫工作机制,全年共对11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加强案件治本工作,对案件查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全年共发监察建议11份,提出监察建议60余条。认真落实教育回访制度,引导受处分人员自觉接受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2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关爱回访,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爱护,使其受到鼓舞,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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