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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作者:佚名 时间:2012-02-24 23:00 来源:中共安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号: 打印

    (2012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2月24日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28人,列席163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光照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服务发展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方玮峰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会一致认为,方玮峰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全面建设美好安康的高度,就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扎实推进“作风转变年”活动,着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会提出,2012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服务建设美好安康。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强对宏观调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民生工程、惠民政策、食品安全、双创推进、保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扎实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大力整治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弘扬良好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化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坚决纠正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等错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加强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失误问责等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办事等情况的监督考核,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第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任务。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问责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禁止党员干部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力度,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发挥现代科技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治理征地拆迁、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做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主体的惩处力度。
      第四,坚持执纪为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国有企业、学校和城市社区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行便民服务、入户排查、乡镇办案协作区、复查复审“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认真解决学校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社区民主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认真清理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激化矛盾的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进一步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严格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严厉查处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强修养、提高能力、改进作风、规范管理,积极创建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高效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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