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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其打工地城市参加中考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2-44773 发布日期 2012-02-28 10:53
    来源 西部网
    内容概述 陕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其打工地城市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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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可在父母打工的省内城市参加中考,具体政策来看记者的报道。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随迁子女已经在父母打工的城市就读、而且在学校注册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或者没有在就读学校取得教育学籍、但已经在父母打工的城市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可在父母打工所在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时间,要比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规定报名日期提前20天,并在父母打工所在地就读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公示并备案,中考录取后,按借读生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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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