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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将于3月1日起实施新退票办法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2-44796 | 发布日期 | 2012-02-29 11:00 |
来源 | 安康日报 | ||
内容概述 | 铁路部门将于3月1日起实施新退票办法 |
记者今天从铁路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旅客退票,防止票贩子利用退票环节倒卖车票,铁路部门对实名制车票退票办法进行了修改。新退票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办法,旅客为他人办理退票手续时,须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果没有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凭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退票。旅客本人办理退票手续时,须凭购票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票。
铁路部门提示,对于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旅客,可到车站公安制证处开具临时有效身份证明后办理退票。
此外,针对部分旅客反映12306网站购票退款未及时到账等问题,铁路部门表示,旅客除拨打12306客服中心电话投诉外,还可利用电子邮件投诉。为便于投诉,铁路部门分析了退款环节各要素,并区分不同情形设置了登记表。旅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查询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www.12306.cn)“网上购票常见问题”栏目中相关问题处理办法,填写登记表并发送邮件至12306@12306.cn,铁路部门将协调相关银行核实后,尽快将票款退还到旅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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