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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10年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市委办公室等103个部门(单位)“扶贫开发先进集体”、授予李在安等40名同志“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思路,大力实施了整村推进、移民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技能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七大工程,农村基础设施、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基本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1倍,减少贫困人口65.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4.9%下降到9.3%。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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