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促进安康市天燃气事业的发展和高效清洁能源的利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质量,决定对安康市城区燃气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
安康市中心城市天燃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
二、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国内外具有投资实力、燃气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天燃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人民币或同一法人代表下天燃气经营注册资本金共计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应按招标方要求,将投标与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存入安康指定的银行共管帐户(提供安康银行资金证明)。
3、同一法定代表人下取得有至少8个城市天燃气经营权的业绩(地级市不少于2个,提供天燃气特许经营权合同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10月19日中午12时
四、报名地点:安康市建设局城建科
联系人:张朝春 张先军
联系电话:0915—3212147 3283586
传真:0915—3208486
安康市城乡建设局
二00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