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奖励扶持办法》(安政办发【2010】62号)规定,现将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评审委员会安康市第三届文学艺术精品创作(舞台艺术类)评奖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3月2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文艺科)
地 址:安康市大桥路9号 邮 编:725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5--3212551
邮 箱:akwyk2009@163.com
安康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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