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康市依法行政工作暨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安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徐启方
(2012年3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建设法治安康和创建首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的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刚才,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扎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法治安康
2011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保障制度逐步建立,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是我们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我们要深刻认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对于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安康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抓手。吴邦国委员长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会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省政府在去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上提出,依法行政是对政府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建设法治政府,在有法可依的问题初步解决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和紧迫。各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作为抓手,加快完善规范有序、运转协调、政令畅通、监督有力的政府工作规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是建设美好安康的重要内容。市第三次党代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的战略部署,科学地提出了建设美好安康的奋斗目标,绘就了美好安康是生态安康、富裕安康、法治安康、人文安康、和谐安康的新图景。对法治安康建设提现了实现全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平正义更加体现,政府依法行政,司法依法办事,公民依法行为,使安康成为依法有序、民主进步的法治社会等具体发展目标和要求。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民主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创建首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的要求。因此,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是我们建设美好安康的重要步骤。各级各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好发展改革进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既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美好安康建设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三)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措施。过去几年,我们在规范政府行为,推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降低了行政效能,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就是要创建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管理秩序,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让公共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和依法维权的渠道,让合法利益得到保护。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是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内在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工作紧紧必须围绕富民强市主题来展开,依靠和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既符合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有利于我市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从而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富民强市目标。因此,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是大势所趋、是民心所愿,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创建重点,夯实创建措施
今年是全面实施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是全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创建使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理念明显增强,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在全市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行为,社会法治化管理,共建美好安康的良好局面。
第一,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行政决策不规范、不科学、不合法,就会从源头上出现问题,埋下隐患。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活动,首先要完善和落实科学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及其他有效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组织合法性、科学性审查,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要建立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要认真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的,依照有关行政问责制度,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政府通过制定发布文件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最常用方式之一。所以创建工作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修改、废止的有关程序,拟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把“红头”文件出台关口,做到“逢文必审”,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创建活动中,要按照省上的安排,创新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式,开展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管理 “三统一”为内容的试点工作。
第三,着力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水平。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中,我们对所有新组建机构的“三定规定”逐一进行了法律审查,进一步规范了职能定位,但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有待提高。特别是中心城区,还存在多部门重复执法检查等问题。我们要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为契机,学习借鉴西安、宝鸡、延安等市创新执法体制工作经验,组建我市中心城区的综合执法机构。按照条块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职责交叉重叠、越权执法、推诿扯皮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为合法。汉滨区政府和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调研,拿出基本意见和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审批。
第四,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水平。当前,安康正处在向跨越发展、循环发展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类经济要素更加活跃,各种社会矛盾集中显现,不稳定因素增多,管理难度增大。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既是对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也是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良好机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结合实际,排查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解决一批重大、复杂、久拖不决的行政争议和信访问题。通过化解社会矛盾为建设美好安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依法推进社会矛盾解决探索积累经验。
第五,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要顺利推进和获得社会公众支持,政府信息的公开是基本前提,也是告知、沟通、完善、监督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如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往往会出现事与愿违的局面。比如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征地搬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推进过程中往往就可能出现“卡壳”问题。要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公开,让群众事先了解政府的意图,搭建社情民意反馈平台。特别是重大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做到内容真实、发布及时、重点突出。防止违法违规和“暗箱操作”现象发生。要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凡不涉密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政议政权。
第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水平。创建工作中,要加强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着学法、用法、守法,灵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贯串于政府决策、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多渠道开展监督工作。要充分发展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依法行政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把依法行政和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达到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第七,着力提高抓点示范促创建工作水平。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奠定基础。去年旬阳县作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通过了省上对示范效果的后评估考核,宁陕县创建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为全市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积累了经验。今年汉阴县要通过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验收,汉滨、镇坪两县区已被市政府确定为今年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区的创建单位。同时,还要确定一批市级执法部门作为重点创建单位。纳入示范创建单位的县区和市级重点创建单位,要全面铺开创建活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现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各县区、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要善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借鉴经验,促进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任务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力求实效。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构。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创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一齐部署、一并落实、一起考核。市政府成立了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司法局、公安局、教育局配合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抓好日常具体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区、本部门的示范创建工作。各级财政要安排和保障创建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高效运转。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级政府的法制机构是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开展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目前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基本健全,但县区力量还比较薄弱,有的县政府法制机构没有法律专业人员。这种现状无法适应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的新要求。各县区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队伍,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要加强法制干部教育培养,关心法制干部成长,让他们更好地投身于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安康建设工作中。
(三)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和方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迅速掀起创建热潮。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安排好各阶段的主题活动。市司法局要将“六五”普法工作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为创建工作打好社会基础。安康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今年我市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年内就要迎接省政府考核验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