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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固示范成果 发挥带动作用 全面完成新的创建任务

    作者:佚名 时间:2012-03-10 14:31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字号: 打印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2年3月7日)

      宁陕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辖12个镇98个行政村,总人口7.4万人。我县自2009年被市政府确定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单位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指导下,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历时两年,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2011年底顺利通过验收,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突破发展,为全市依法行政创建工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创建工作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责任较好落实。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作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重要任务。一是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局、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统筹推进全县创建工作。各镇、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挂帅,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根据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宁陕县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涉及的9大项16小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部门,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保证了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政府决策行为不断规范。坚持把健全工作制度作为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创建工作的有效保障。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稳定风险评估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确保了政府决策规范化、制度化,赢得了群众信任支持。二是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先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凡是提交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和文件,都要由法制局进行法律论证、审查把关,再提交会议讨论,法制局负责人列席常务会。同时还聘请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组,对涉法涉诉问题、政策性强的问题,都要组织法律顾问讨论,为集体决策及时提供法律依据,确保了政府决策合理合法。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宁陕县人民政府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规定》,实行起草部门初审、法制局审查、政府审议、文件审签“四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近三年累计审查规范性文件160余件,通过清理废止18件、修改35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政府法制网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保证了规范性文件与上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合法性。四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宁陕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制度,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起以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法制网、有线电视台为基础的政务公开网络,凡是决定和实施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向社会进行公开,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
      三、注重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示范县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制度》,坚持每年组织县级领导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任职前都要进行法律考试,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同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制定了全县干部培训计划,将学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全县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普遍增强。二是不断加强公众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法律实施纪念日、法制宣传日,在广场、社区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县政府还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等,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措施,使广大群众和全体公务员了解创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营造了“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执法行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严格执法资格认定工作,以全省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为契机,对全县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和培训考试,换发了新版执法证。二是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立了公示牌,将执法依据、事项、程序、岗位职责、办事机构、责任人员、举报投诉电话等予以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经部门申报,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查,确定15个部门和镇政府为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从组织领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信息平台建设、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达到创建标准,县政府验收后还进行了表彰命名,有效提高了创建单位执法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层级监督作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准确高效的有力推动。一是制定出台了《宁陕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宁陕县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县法制局定期会同行政监察部门,深入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实行依法行政考评制度。采取部门自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县政府每年都抽调相关
      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年初和年终两次检查评比,重点检查行政处罚案卷和创建工作,并在全县通报评比结果。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县法制局敞口受案,凡是符合受案条件的及时受理,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县法制局还与信访部门、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尽可能的使群众通过复议、诉讼、信访三个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分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三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参与协调处理信访案件30余件,特别是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四是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县人大定期对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评议,县监察局每年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活动,评议结果在全县公布。同时,高度重视县人大对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重要法律执行情况的审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制订了《宁陕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督促考核,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结率都达到100%。
      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县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旅游富民、文化兴县”战略的实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连续6年荣获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还获得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省级卫生县城等荣誉。但与法治型政府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以以建设法治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深化创建工作,努力把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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