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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改简报2012年第6期(总第76期)

    作者: 时间:2012-04-01 08:22 来源: 字号: 打印

    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

    汉阴县药品“三统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药品“三统一”工作启动后,汉阴县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开、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全面落实药品“三统一”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截止2011年12月,配送企业为全县医疗机构累计配送“三统一”药品452.44万元,“三统一”药品覆盖率99%,配送率和使用率达90%;群众对“三统一”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0%和98%。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财政补偿政策
      一是及时成立组织机构。2010年11月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药监、卫生、物价、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11年9月,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及工作实际,县政府调整成立了汉阴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调整到县卫生局;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设立了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有效推进。二是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落实乡镇卫生院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制定《汉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综合补偿暂行办法》,不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力度。2011年,通过财政部门安排医改专项经费共计4864.59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3910.45万元,实行专款专用。
      二、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印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三统一”政策,使药品“三统一”政策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顺利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制定了《汉阴县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详细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办法,实行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和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经费补偿挂钩。
      四、成立“三统一”药品采配结算管理中心
      2011年11月,组建成立了汉阴县“三统一”药品采配结算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主任由卫生局长兼任,县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抽调了两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卫技人员分别负责行政和业务工作,主配企业抽调两人负责中转库管理,并配合业务工作。管理中心行使药品“三统一”采购、配送、结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申购计划的审核和集中申购,将对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的监管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规范药品统一配送和使用行为。管理中心在信合开设了专门帐户,并督促主配企业进一步优化网上药品申购平台,设立基本药物陈列室。下一步将对各医疗机构的药品申购计划实行网上审核、网上集中申购,实行“三统一”药品货款集中支付制度,并将支付时间缩短到30天以内。
      五、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编印发放了《陕西省“三统一”药品配送目录》,制定相关制度,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显示屏),详细公开药物品种、规格、价格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保证“三统一”工作政策、程序、价格公开,主动接受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汉阴县医改办 汉阴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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