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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务院五部门新修订的〈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制度〉的通知》要求,安康市编委办公室及时、全面、准确完成了全市事业单位名录库第一季度的更新上报工作。
自2012年第一季度开始,市编委办公室即明确了领导责任,确定了承办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在季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市统计局提供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并对《机构编制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认真对照市编委办公室设立(撤销)机构发文和事业单位登记变化情况进行细致审核,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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