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安编发[2011]30号批准成立安康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为市财政局举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精神,经审核准予设立登记,现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安康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何邦军
开办资金:¥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起草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两政一教”及乡村公益事业债务化解工作;负责指导“乡财县管”和乡镇财政“两基”建设工作。
住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市财政局院内)
登记号:161240000167
举办单位: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