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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宗局组织对我市2011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总。7个项目总投资317.17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5万元,其他107.17万元,项目惠及少数民族群众近6000人。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11年,我市共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7个,涉及汉滨、汉阴、宁陕等5个县区,项目资金总额155万元,项目数和资金额位居全省之首。为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市民宗局不断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选项,择优扶持”的原则,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向少数民族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倾斜,把民族地区乡村公路和便民桥建设,解决民族地区农村群众的饮水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帮助的少数民族地区,用到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特殊的困难和问题上,体现出“救急救难、雪中送炭”的要求。
据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水、电、路、便民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茅草房、危房;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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