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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检察院严格按照市双创办关于开展绿化工作的要求,积极认真安排部署绿化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市检察院机关各项绿化标准均符合要求,有效地促进了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绿化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同志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安排绿化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2年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11号)通知精神,结合市检察院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在绿化工作中,切实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今年上半年,李逸强检察长带领干警70余人到新城办东西沟村绿化点开展补植补造、培土除草、施肥浇水等工作。同时,积极协调财政、林业等部门,落实绿化经费,为绿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进一步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绿化、美化工作,按照要求在机关办公区域栽植景观树5棵,在机关一楼大厅及阶梯处摆放花卉15盆,在各楼层走廊东西头及电梯口共摆放花卉41盆。每个办公室均由一盆花卉以上,机关办公环境得到了美化,巩固了市级园林式单位的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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