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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率先实行乡镇卫生院住院全报销

    作者:姚泽练 杨富琨 时间:2012-07-02 11:56 来源: 字号: 打印

      为引导农民就近就医,有效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岚皋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7月1日起在全县实行乡镇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制度。这是继我省神木县实现全民免费医疗后,首个实行基层卫生院住院全报销的县区。
      该县制定出台了《岚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办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外全报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参合农民在当地卫生院住院总费用高于300元的,减去政策规定不予报销费用及100元起付线后,余额按100%报销;住院费用低于300元(含300元)的,减去政策规定不予报销费用及100元起付线后,余额按90%报销;五保户住院报销不减起付线,合规费用按90%报销。报销范围包括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及内置材料费、急诊抢救用血费等费用。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四合理”制度,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60%,日均费用、次均费用分别控制在150元、1050元以内,人均住院天数不能超过7天。
      预计该县实行新农合镇办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后,参合农民受益人数将达到8.5万人,同比增长30%,占全县总人口 64%;年度合疗补助资金达3400万元,同比增长35% 。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该县在集中召开会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专栏、政府网站、内部刊物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农合镇办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制度的政策措施、报销标准,营造人人关注、个个支持的浓厚氛围。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要求各定点医院将报销补偿情况实行一周一小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分析,并分时段向社会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严防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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