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纪委获悉,近五年来,全市共有岌502名党员干部因失职、失教、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而受到责任追究。我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有力地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在抓责任制工作中,我市始终抓住强化组织领导这一基础环节。全市各级都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级领导认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与近10名市直部门领导谈话进行教育帮助。我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以《 目标任务一览表》的形式细化分解到部门,责任到领导.形成了各级领导负责抓、牵头部门具体抓、参与部门共同抓、纪委组织协调抓的责任体系。从去年开始,全市还统一印制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工作纪实手册),发放给县级领导及科级干部。
为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全市在实行了平时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工作情况,把民主测评、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使考核结果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去年以来,我市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将每年度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格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今年初又实行了考核结果反馈制和督促限时整改制,由市责任制领导小组与各县区委书记逐一谈话,反馈检查考核期间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2004年度落实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80%的1个班子和2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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