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力争我市不发生禽流感疫情。刚才,市农业局、卫生局通报了我市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形势,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
近期,周边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频繁发生,并出现人间感染患者,国内内蒙、安徽、湖南、辽宁等省也相继发生疫情,当前正值候鸟迁徙季节,加之传统的饲养方式,大量家禽处于分散饲养,防疫密度不高,防范侵抗能力较低;市场上大量活禽及其产品要进行交易,流动量加大。这些,都给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因此,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形势十分严峻,防控的任务相当艰巨,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重大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按照中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迅速作出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前天下午刘市长专门主持召开了办公会议,对我市的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有侥幸心理;二是防控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县区在本周内要对此项工作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力争安康不发生禽流感疫情。
二、突出重点,高度负责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面对当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必须进一步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力争我市不发生疫情,特别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疫情的发生和传播。防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指导方针,从防控疫情暴发流行出发,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依法防治,坚持群防群控,强化工作措施,消除疫情隐患。防控工作要做到“三到位、五落实”,“三到位”即,应急机制到位、防控责任到位、舆论宣传到位;“五落实”是指落实监测报告制度、落实计划免疫任务、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落实监督检查措施、落实防控工作经费。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去年,市政府已下发了《安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安康市市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市、县区要根据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做到有总体要求、有具体措施、有明确责任、有物资保障、有可操作性,做好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有疫情发生或外埠疫情传入,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第二,密切监测疫情,严防疫情传入。一要落实干部包村责任制。坚持实行乡镇干部、畜牧干部包村制度,严格落实每个干部的工作责任,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要坚持在种禽场、规模养禽大户、养殖专业村、企业派驻观察员,实行观察报告和建立报告登记制度。二要切实加强入境检疫。紫阳、平利、镇坪、白河4个省际间公路动物检疫站要加强24小时值班,建立值班登记制度,责任到人,严格执法,严防疫情传入。其他县区可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设立临时检查站。市县农牧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公路检疫站值班及工作情况进行不打招呼的抽查,实行内部通报,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予以追究。三要加强监测。广泛宣传普及动物疫病防治知识,依靠群众监督监测。县区畜牧部门要向当地社会公示电话,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动物病情。各级农业、卫生、林业部门要共同做好各项监测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候鸟迁徙途径地、栖息地以及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周围的监控和观察,要在经常性监测工作基础上,对上述地区组织开展集中监测。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卫生防疫监测,防止发生人间感染。
第三,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基础免疫工作力度。一是对种禽场、500只以上规模养殖大户、养殖企业的禽类要实施全面的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同时对候鸟集中活动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高密度区,实施强制性免疫。对散养禽及公共场所提供观赏的禽类,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免疫措施。整体免疫要求在11月15日前全面结束。二是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各县区要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出栏动物,不可放过一村一户一畜。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格产地检疫制度,凡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不能进入流通,不能进入市场。三是加强疫苗市场监管。做好疫苗调运、管理、供应工作,确保组织调运的疫苗达到质量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工商部门协调,加强疫苗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生物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高度重视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一要尽可能的减少活禽的输入,严禁从疫区输入家禽及其产品,对确需从非疫区输入的,必需进行严格监测,严把入口关;二要加强市面上活禽交易、屠宰的监督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对集中出栏或调运的家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发现染疫家禽及其产品,必须依法处理,切断传播途径。工商、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对集贸市场、养殖场、冷库、禽类产品加工场所、屠宰场等关键环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确保场所的环境卫生;对逃避和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禽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第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果断处置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疫情管理,规范情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从现在起立即恢复疫情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坚决杜绝瞒报、缓报、漏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要立即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遵守疫情保密规定,严格内部管理,严禁披露一切与疫情有关的,包括免疫密度、防治情况、会议材料、物资供应等信息,全面加强互联网管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同时,对按程序确认的疫情,要立即启动紧急疫情预案,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强制封锁疫区,果断、及时扑灭,全面彻底的进行场地、污染物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切实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对因处置不够及时、果断而造成的疫情扩散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六,加快推进家禽饲养方式转变。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有利于做好防疫工作,有利于防止家禽与候鸟接触,有利于减少鸡、鸭、猪之间的接触机会,切断禽流感在候鸟、家禽、猪间的传播途径。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变目前禽饲养分散、管理粗放、防疫条件差的现状,改变鸡、鸭、猪混养等落后饲养方式,引导各地发展符合防疫条件要求的适度规模养殖,提倡标准化养殖、清洁养殖、集约化养殖,改善饲养环境。当前,各级农牧部门及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全面做好养禽单位的消毒工作,防止病原侵袭。
第七,积极稳妥地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宣传,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报刊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基层,讲解有关防疫知识,增强公众防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宣传工作既要确保思想上高度重视,又要防止造成群众恐慌;既要确保高致性禽流感的有效防控,又要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三、加强领导,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领导是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周密安排,严密防范,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本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统筹兼顾地全面做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各项防控工作。一要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把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不能因为职责不落实出现工作漏洞,不能因为防堵措施不落实造成疫情传入,不能因为免疫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不能因为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要逐级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二要立即启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挥系统,全面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农业、卫生、工商、林业、公安、质检、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经费,共同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市上最近也将采取不打招呼检查的办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同志们,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确保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为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